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

重要通知!!!社區道路轉彎路口禁止停車!

最近許多住戶反映,巷口轉角因紅線被塗銷了,所以常有人在轉角停車,以致巷道內要出來的車輛視線不良,怕會肇生交通意外事故,建議管理中心將轉角再畫回紅線,因此總幹事有詢問雙城派出所及新北市交通局承辦人員了解,社區道路為公有道路並非社區私人道路,必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紅線只是加強提醒作用,所以就算沒有畫紅線還是不可以停車喔~不然依舊會被逕行舉發及拖吊的,最近交通執法非常頻繁,為了各位的荷包著想請不要在路口停車!!!